星期四, 9月 21, 2006

走路、騎單車上學Let More Children Walk, Bike To School

美國維吉尼亞州政府發言人Kaine表示,州政府將成立一個計劃,讓更多的小孩可以用走路或騎單車的方式上學。

Kaine在週二宣佈了他的全州安全到校路徑計劃,對象將是幼稚園至八年級的學童。Kaine表示,相較於上一代,越來越少小孩走路或騎單車上學,這是一種「機會喪失」(lost opportunity)。他認為,改善道路狀況和增加安全性,該更多的小孩走路或騎單車到學校,將會「提昇生活品質」(enhance the quality of life),並且減少在學校周遭出入的汽車數量。

該計劃在2009年將有1300萬美元的預算可使用,並且是由聯邦的地面運輸計劃的名目下支應。

NBC4.com POSTED: 2:32 pm EDT September 20, 2006

譯者按:1300萬美元=4億台幣,說多不多,說少不少,端看計劃內容與用什麼方式使用。

1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【越來越少小孩走路或騎單車上學,這是一種「機會喪失」(lost opportunity),改善道路狀況和增加安全性,讓更多的小孩走路或騎單車到學校,將會「提昇生活品質」(enhance the quality of life),並且減少在學校周遭出入的汽車數量。】

我想,應該沒有人會否定以上這段話。但是,這是一個理想,回到台灣的交通環境來看,如果孩子必須與汽機車共用慢車道騎乘或步行,相信沒有幾個家長會放心讓他們自己上學吧!舉個實例:「朋友國一的孩子,課後騎於慢車道,碰巧經過一輛正要打開車門的小貨車,當場,碰!孩子掛彩了,左肩骨斷裂,左耳也被車門削去一半。車主與保險公司都針對這個意外給予"合理"的賠償(萬一是意外死亡呢?)但我所想的是,可以申請國賠嗎?這樣的意外,可不可以怪罪政府的交通政策失當呢?因為單車族根本沒路權啊!」
改善道路狀況並增加安全性,固然重要,但是,用路人會不會遵守交通規則又是另一回事,若能雙管齊下,我們的下一代才不至於因"機會喪失"而"降低了生活品質"!

關於公共行為規則制約,我想引一段考題與大家分享。這段考題原是作者與德國友人對於遵守交通規則的一段對話,中原大學引用成為碩士班的國文申論題。

考題如下:
二、閱讀申論(佔七十分)

...很多人認為遵守交通規則一是為了人身安全,二是為了交通暢達,還會有別的什麼邏輯呢?有一天我和一位德國學人在斯圖加特的一個路口等紅燈,順便說起,在這人口稀疏、交通冷清的城市,極目左右都沒車輛的影子,即便衝著紅燈直穿過去也沒有任何危險,但人們還是規規矩矩地等著,從社會學的角度看,究竟出於一種什麼制約?

德國友人推衍了以下幾點─
一、據統計,城市的街道穿行者中,受交通事故傷害最大的群落,是孩子;

二、孩子們承受著太多來自成人的行為規範教育,但試驗證明,最有效的教育來自他們的自身觀察

三、據統計,孩子觀察世界的一個重要地點,是自家的窗口。因此,當你四顧無人無車,放心穿越紅燈的時候,根本無法保證路邊排排高樓的無數窗口,沒有孩子在觀看;

四、於是你進入了一個邏輯悖論:當你安全地穿越了紅燈,等於給孩子們上了一課,內容是穿越紅燈無危險。只有當你遭受傷害的時候才能給孩子們正確的教育,但你又不願為這樣的教育支付如此慘重的代價;

五、面對這樣的悖論,唯一正確的方法是放棄穿越,既不讓孩子們看到穿越的安全,也不讓孩子們看到穿越的危險,一見紅燈就立即停步,讓孩子們看到一種無須別人監督的生命規範。這番推衍,雖是從孩子的角度,卻是嚴絲合縫,很難辯駁。‧‧‧

請你也寫一篇文章,論述「文化、邏輯與法律」的關係。

中原大學九十一學年度碩士班招生考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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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目: 國文